規格項目說明
馬達在通電狀態(額定電流)停止時保有的最大保持轉矩(保持力)。(減速機型產品時,指已涵蓋減速機部容許強度的數值。)
依產品不同,馬達停止時可能因自動電流下降功能作動而使數值降低。
實際數值請確認停止時保持轉矩。
係指馬達內部轉子的慣性慣量。為計算馬達必要轉矩(加速轉矩)時所需的數值。
取決於馬達的溫度上升,停止時可連續供給馬達線圈內的電流值。驅動器的電流設定,基本上請對應額定電流使用。
每輸入脈波信號至驅動器時,馬達所轉動的角度。會因馬達的構造或激磁方式有所差異。
係指馬達的輸入轉速與減速機出力軸轉速的比。例如,減速比10表示,馬達的輸入轉速為10r/min時,減速機出力軸則以1r/min運轉。
定速運轉時,可施加至減速機出力軸轉矩的最大值。
使用TS減速機型、PS減速機型、PN減速機型、HPG減速機型、諧和式減速機型以外的減速機型時,請使加速/減速運轉時的轉矩保持在容許轉矩範圍內。
慣性負載起動/停止等加速/減速運轉時,施加至減速機出力軸的轉矩最大值。
通電時:為於自動電流下降功能發揮作用狀態(出貨時設定)下的保持轉矩。
電磁剎車停止時:電磁剎車可發生的靜摩擦轉矩。(電磁剎車為無激磁作動型。)
減速機出力軸可運轉的速度範圍。
固定馬達軸後,減速機出力軸的齒輪間隙。
從兩方向定位時會影響定位精度。
電流輸入的電流值表示驅動器最大輸入電流值。(因轉速而異。)
部分驅動器具有可變更馬達步級角的功能。
此處所記載的是設定時可驅動的步級角。(微步級則另行記載。)
馬達與驅動器組合使用時可設定的轉速範圍。
驅動器個體差、溫度、經年變化導致的轉速誤差。
轉速-轉矩特性的看法
此特性圖係表示馬達運轉時轉速和轉矩的相對關係。
此為選用馬達時所必須考慮的特性,橫軸代表馬達出力軸的轉速,縱軸代表轉矩。
轉速-轉矩特性取決於馬達與驅動器,因所使用的驅動器種類不同而有很大的差異。
馬達在通電狀態(額定電流)停止時保有的最大保持轉矩(保持力)。
依產品不同,馬達停止時可能因自動電流下降功能作動而使數值降低。
實際數值請確認停止時保持轉矩。
各轉速所能產生的最大轉矩。
選用馬達時,必要轉矩須在本曲線的內側。
∗為未安裝制振器或慣性負載時的脫出轉矩示意曲線(參考)。
馬達於摩擦負載、慣性負載為0時,可瞬間(無加減速時間)起動/停止的最大脈波速度。
使用超過此脈波速度驅動馬達時,須逐漸加減速。隨馬達承載的慣性負載增加,此頻率亦逐漸降低。
下圖為步進馬達組合製品RKII系列的轉速-轉矩特性。